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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剩饭”招标预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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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消防、安全、残剩饭菜处理等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高陵区税务局除局机关食堂外,另有5个税务所设置食堂,分别是通远税务所(西安市高陵区通远街道通远十字向东50米)、耿镇税务所(西安市高陵区耿镇街道耿镇十字向南100米路东)、泾渭税务所(西安市高陵区泾渭街道长庆西路1478号)、 查看详情>>
生、消防、安全、残剩饭菜处理等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高陵区税务局除局机关食堂外,另有5个税务所设置食堂,分别是通远税务所(西安市高陵区通远街道通远十字向东50米)、耿镇税务所(西安市高陵区耿镇街道耿镇十字向南100米路东)、泾渭税务所(西安市高陵区泾渭街道长庆西路1478号)、 查看详情>>
,不得有隔夜的剩菜剩饭提供给用餐人员。2.员工菜式要求(1)实行集中就餐,早餐可选择品种不得少于16个,午餐品种不得少于16个;3.食堂设施设备(1)采购人提供现有餐厅设施设备,经营前由采购人与成交单位一起负责清点登记。成交单位需更新维修购置设施设备,需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审批通过的项目所需经费由采购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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