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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水利”审批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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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宁政规字〔2024〕1号)的规定执行。 (二)房屋以外的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按《关于调整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地补偿标准 查看详情>>
农业、林业、水利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溧水区水务局 生成日期: 2024-08-0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溧水区水务局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河(陈家桥——胭脂河大桥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 查看详情>>
   国轩新能源智能制造基地及配套项目二期

审批公示 | 2024-08-05丨 江苏

8-05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及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 查看详情>>
市江宁区说明:根据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江苏省水土保 查看详情>>
   天华绿谷幼儿园新建工程

审批公示 | 2024-07-26丨 江苏

儿园编制单位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地理位置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说 明水土保持方案公示附 件附件1:1、天华绿谷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报告表(报批稿).pdf 查看详情>>
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06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2024年07月25日,建设单位南京威克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南京市 查看详情>>
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和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文件的规定,依法对“年产1200吨纸浆造纸化学品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查看详情>>
   八卦洲LNG天然气储配站

审批公示 | 2024-07-22丨 江苏

:监测单位:江苏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地理位置: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说明:八卦洲LNG天然气储配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已完成,现对验收材料(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接收公众监督,反馈意见请发送到邮箱1617606691@qq.com。公示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19日。,江 查看详情>>
农业、林业、水利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溧水区水务局 生成日期: 2024-07-1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溧水区清溪圩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二次信息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文  号:  查看详情>>
农业、林业、水利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溧水区水务局 生成日期: 2024-07-1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溧水区一干河(沙河口——常合高速桥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文  号:  查看详情>>
筑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设计、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生活污水有环保措施: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预处理措施后通过市政管网排放至污水处理厂 环保措施:公司主要从事对收购 查看详情>>
农业、林业、水利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溧水区水务局 生成日期: 2024-07-1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溧水区水务局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河(陈家桥——胭脂河大桥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 查看详情>>
现将拟订的秦淮新河水利枢纽改扩建工程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雨花台区雨花经济开发区(西善桥街道)天后村、天后村金胜三组、天后村中埂一组、天后村中埂二组、西寇村石家三组农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征地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查看详情>>
农业、林业、水利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浦口区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4-07-1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对浦口区2023年农机维修点补助项目立项批复的公示 文  号: 关 键 词 查看详情>>
7-10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及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 查看详情>>
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和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文件的规定,依法对“年产1200吨纸浆造纸化学品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查看详情>>
1-227102省水利厅宁园招待所供水管线改造工程审批事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审批部门: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区划:南京市审批结果:批复批复文号:宁发改备〔2024〕136号审批时间:2024/07/09 查看详情>>
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宁政规字〔2024〕1号)的规定执行。 (二)房屋以外的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按《关于调整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地补偿标准 查看详情>>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河湖治理研究基地项目

审批公示 | 2024-07-04丨 江苏

利科学研究院河湖治理研究基地项目 发布时间:2024-07-04 基地占地面积74062m2,总建筑面积27243m2,堤防长度1551m。 工程于2016年10月开工,2024年5月建成,总工期92个月。 按相关要求,本工程已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现开展公示工作。 建设单位:南京水利 查看详情>>
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宁政规字〔2024〕1号)的规定执行。 (二)房屋以外的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按《关于调整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地补偿标准 查看详情>>
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宁政规字〔2024〕1号)的规定执行。 (二)房屋以外的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按《关于调整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地补偿标准 查看详情>>
   年产12000吨纸浆造纸化学品项目

审批公示 | 2024-06-07丨 江苏

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文件的规定,依法对“年产12000吨纸浆造纸化学品项目”水土保持设 查看详情>>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5G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审批公示 | 2024-06-04丨 江苏

案报告表》。现根据水利部办公厅最新下发办水保〔2020〕160号文,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现将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存在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同无异议。 公示期:2 查看详情>>
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宁政规字〔2024〕1号)的规定执行。 (二)房屋以外的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按《关于调整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地补偿标准 查看详情>>
设施等单位; 8、水利及其他设施:桥梁、水闸、涵洞、泵站,高层及标志性建筑、大型宾馆、酒店、商场等; 9、其他需要标注的名称及点位。 (二)项目预算:20万元(地图设计印刷金额待协议签订后首期支付协议款的30%,甲方在乙方承揽项目完成后,将全部协议款在三个月内结清。) (三)项目工作时间:自2024 查看详情>>
0%以上,灌区渠系水利用系数达到0.77,“两费”落实率100%。 一、施工期:1、施工期废气:(1)工程施工应尽量避免在春季大风季节以及夏季暴雨时节施工;出现5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产生大量扬尘的作业。(2)施工现场设置人力洒水车进行喷水抑尘,干旱、多风季节洒水不少于2次;余料及时清理,禁止随 查看详情>>
农业、林业、水利 / 乡村振兴 / 其他 发布机构: 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4-05-2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2024年度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立项评审结果公示 文  号: 关 键 词: 乡村振兴  查看详情>>
农业、林业、水利 / 乡村振兴 / 其他 发布机构: 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4-05-2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2023年度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文  号: 关 键 词: 乡村振兴  查看详情>>
   南京市江宁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审批公示 | 2024-05-17丨 江苏

,在建公路、铁路、水利等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交通干线沿线、旅游景区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周边区域等,均属重点防范对象。全区36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详见附件),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要隐患点。   (三)重点防范期   突发性地质灾害与强降雨和连续降雨密切相关。2024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时期为5月 查看详情>>
: 南京市雨花台区水利工程建设处 单位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应天大街618号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检测单位名称: 青山绿水(南京)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董村路39号天琪科技大厦1栋16楼 四、验收结论 根据对《城南污水处理系统污水主通道(铁南污水泵站-中兴路污水 查看详情>>
   百泽高端锂电分切刀架生产基地项目

审批公示 | 2024-04-28丨 江苏

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工作有关衔接事项的通知》(办水保函【2023】109号)的有关要求,现将《百泽高端锂电分切刀架生产基地项目水土保持 查看详情>>
   江心洲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验收报告

审批公示 | 2024-04-28丨 江苏

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8号)等相关文件,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 查看详情>>
   南农大滨江大道段景观提升工程

审批公示 | 2024-04-25丨 江苏

案报告表》。现根据水利部办公厅最新下发办水保〔2020〕160号文,要求建设单位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现将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存在异议请向我单位反馈。 公示期:2024年4月25日~2023年5月10日  查看详情>>
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宁政规字〔2024〕1号)的规定执行。 (二)房屋以外的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关于调整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地补偿标准的通 查看详情>>
   NO.新区房地产开发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审批公示 | 2024-04-21丨 江苏

水土保持条例》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有关规定,现对《NO.新区2022G10房地产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自主公开。公示期限:从发布之日起14个日历日,2024年4月22日-2024年5月5日,如对《NO.新区2022G1 查看详情>>
   柘塘街道梧桐里安置房项目

审批公示 | 2024-04-17丨 江苏

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工作有关衔接事项的通知》(办水保函【2023】109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柘塘街道梧桐里安置房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 查看详情>>
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宁政规字〔2024〕1号)的规定执行。 (二)房屋以外的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关于调整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查看详情>>
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宁政规字〔2024〕1号)的规定执行。 (二)房屋以外的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关于调整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查看详情>>
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宁政规字〔2024〕1号)的规定执行。 (二)房屋以外的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按《关于调整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地补偿标准的 查看详情>>
示 根据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全省水利重点工程重大设计变更事项事前公示的通知》(苏水办建[2020]2号)文有关要求,为征求相关单位和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将高淳区水碧桥泵站工程交通桥重大设计变更予以事前公示如下: 重大设计变更主要内容:根据长江水利委员会洪水影响评价,拟在水碧桥闸下游227.3米处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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