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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苗族自治州用地”审批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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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山苗族自治州用地审批公示信息
   西畴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划拨用地批前公示

审批公示 | 2024-05-22丨 云南

1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1952.15平方米(约2.93亩),土地用途:西畴国家基本气象站业务用房,受让单位:西畴县气象局。 地块二:宗地坐落于西畴县西洒镇龙泉村委会(西畴县养老院东侧),项目名称为532623101-01-01-1029-2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976.65平方 查看详情>>
济技术指标为:规划用地面积34667㎡(52亩),建筑面积29698.30㎡,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8253.49㎡,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1444.81㎡,基底面积8674.22㎡,绿地面积9984.95㎡,容积率0.815,建筑密度25.02%,绿地率28.80%,机动车停车位34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 查看详情>>
用项目修建性详细规用地位于广南县昔板工业园区。(详见附图) 《广南县50万吨/年非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修建性详细规》于2024年4月19日经广南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3次会议审议,原则同意通过。根据有关规定,现履行批前公示程序。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7日,公 查看详情>>
项目正在开展选址、用地预审、可研编制等前期相关工作。 二、工作建议 各县(市)、州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州“四个三十”重点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加力开展分析研判和协调服务,找差距、补短板,并定期进行调度,及时总结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堵点、难点,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加快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将“四 查看详情>>
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地块初步调查的通知》(云环通〔2021〕125号)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文山市教育体育局委托文山智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文山实验小学东校区体育馆及运动场建设项目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 查看详情>>
   归朝镇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审批公示 | 2024-05-14丨 云南

014年征收为建设用地,2014年以前为农用地,宗地面积为9350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5°51′16.721″、北纬23°39′17.135″,地块周边主要为归朝镇民房。总结论:通过第一阶段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基本可以确定地块区域内历史上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地块及周边无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 查看详情>>
于城区二级加油站,用地面积66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84.69平方米。主要新建站房393.42平方米、辅房279.2平方米、罩棚312.07平方米,配套双层埋地油罐4个(总储量120立方米),安装4台4枪加油机,安装光伏发电22千瓦、充电桩240千瓦(2棵)、315千瓦变压器一台。 项目投资:项目 查看详情>>
于城区二级加油站,用地面积66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69.24平方米。主要新建站房393.42平方米、罩棚312.07平方米,配套双层埋地油罐4个(总储量120立方米),安装4台4枪加油机,安装光伏发电22千瓦、充电桩240千瓦(2棵)、315千瓦变压器一台。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889万元,其 查看详情>>
地,本次调查地块总用地面积为6666.7平方米。 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主要经历过三次变化:2015年7月前为农用地;2015年7月20日,经《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富宁县201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15】296号),该地块被征收,从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20 查看详情>>
技术指标为:规划总用地面积54741.35㎡(82.11亩),建筑面积35023.42㎡,总计容建筑面积65877.12㎡,建筑占地面积33083.16㎡,绿地面积2961.20㎡,容积率1.2,建筑密度60.44%,绿地率5.41%,机动车停车位3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00个。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查看详情>>
周边约有100亩农用地,农灌用水定额按3L/m2·次计,平均每3天浇灌一次,浇灌次数为122次,则周边农田农灌用水量为36600m3/a。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2.604m3/d、781.2m3/a,完全可全部用于周边农田浇灌。 项目设置1个沉淀池(容积为20m3)处理生产废水,根据分析可知,纯水制备 查看详情>>
备用设备保留)。总用地面积为2500m2,建筑面积2500m2,1层钢架大棚,扩建完成后年加工10000吨万寿菊发酵花。 投资总额:总投资为300万元,其中项目环保建设投资56.3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8.77%。 三、项目拟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及结论分析(文本摘要)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 查看详情>>
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规范临时用地管理文件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1〕888号)、《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专家库管理及项目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文自然资〔2022〕37)等文件规定要求,文山州自然 查看详情>>
t;文山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实施办法(试行)>意见建议的公告》,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截至2024年4月28日公告期满,未收到任何修改意见建议。 特此通告! 文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8日  查看详情>>
抽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常态化监管,加大社会监督,加强设施农用地备案信息公开,现将马关县截止2024年4月28日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情况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10天(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县自然资源局 7122205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3066 查看详情>>
新寨提水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丘政复〔2024〕202号)要求,同意将丘北县马头山提水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丘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使用。 一、基本情况 丘北县马头山提水站位于丘北县锦屏镇大新寨村民委大新寨村小组,面积2775.37平方米,该用地原为邱北县自来水公司用地,建设用地来源为 查看详情>>
头山提水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丘政复〔2024〕203号)要求,同意将丘北县马头山提水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丘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使用。 一、基本情况 丘北县马头山提水站位于丘北县锦屏镇马头山村民委马头山村小组,面积2236.09平方米,该用地原为邱北县自来水公司用地,建设用地来源为 查看详情>>
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广南(那洒)至西畴(兴街)高速公路(砚山段二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已于2021年12月18日由砚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进行审查。经我局审查,临时用地申请范围未超出首次审批范围,可使用原编制并已通过县级评审的土地复垦 查看详情>>
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广南(那洒)至西畴(兴街)高速公路(西畴段一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已于2021年3月5日由西畴县自然资源局组织进行审查。经我局审查,临时用地申请范围未超出首次审批范围,可使用原编制并已通过县级评审的土地复垦方案 查看详情>>
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丘自然资源告字〔2024〕03号)) 日期:2024年04月25日 08:40 国土局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云南省公共资 查看详情>>
技术指标为:规划总用地面积40566.94㎡,建筑面积13935.16㎡,总计容建筑面积24511.12㎡,建筑占地面积12188.19㎡,绿地面积5133㎡,容积率0.604,建筑密度30.04%,绿地率12.65%,机动车停车位77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01个。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于2023年9月 查看详情>>
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广南(那洒)至西畴(兴街)高速公路(西畴段三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已于2022年1月9日由西畴县自然资源局组织进行审查。经我局审查,临时用地申请范围未超出首次审批范围,可使用原编制并已通过县级评审的土地复垦方案 查看详情>>
资源局国有土地划拨用地批前公示 2024-007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532622102001JA00005-9 宗地总面积: 0.1111公顷 宗地坐落: 砚山县平远镇新平社区狮子山村民小组 年限: 土地用途: 公用设施用地 查看详情>>
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广南(那洒)至西畴(兴街)高速公路(西畴段二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已于2021年12月18日由西畴县自然资源局组织进行审查。经我局审查,临时用地申请范围未超出首次审批范围,可使用原编制并已通过县级评审的土地复垦 查看详情>>
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广南(那洒)至西畴(兴街)高速公路(广南段一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已于2021年3月5日由广南县自然资源局组织进行审查。经我局审查,临时用地申请范围未超出首次审批范围,可使用原编制并已通过县级评审的土地复垦方案 查看详情>>
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广南(那洒)至西畴(兴街)高速公路(砚山段三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已于2022年2月16日由砚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进行审查。经我局审查,临时用地申请范围未超出首次审批范围,可使用原编制并已通过县级评审的土地复垦方 查看详情>>
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规范临时用地管理文件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1〕888号)、《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专家库管理及项目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文自然资〔2022〕37)等文件规定要求,文山州自然 查看详情>>
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广南(那洒)至西畴(兴街)高速公路(砚山段一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已于2021年3月5日由砚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进行审查。经我局审查,临时用地申请范围未超出首次审批范围,可使用原编制并已通过县级评审的土地复垦方案 查看详情>>
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广南(那洒)至西畴(兴街)高速公路(广南段二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已于2021年9月29日由广南县自然资源局组织进行审查。经我局审查,临时用地申请范围未超出首次审批范围,可使用原编制并已通过县级评审的土地复垦方 查看详情>>
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规范临时用地管理文件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1〕888号)、《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专家库管理及项目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文自然资〔2022〕37)等文件规定要求,文山州自然 查看详情>>
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广南(那洒)至西畴(兴街)高速公路(西畴段四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已于2022年1月28日由西畴县自然资源局组织进行审查。经我局审查,临时用地申请范围未超出首次审批范围,可使用原编制并已通过县级评审的土地复垦方 查看详情>>
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综合利用,加强临时表土堆存期间的防护。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项目建设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应向省水利厅报备。 (四)在 查看详情>>
技术指标为:规划总用地面积31854.76平方米(约47.75亩),总建筑面积8255.7平方米,原有建筑面积6480.76平方米,本次拟建建筑面积1774.94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3788.71平方米,建筑密度15.94%,容积率0.35,绿地面积6697.18平方米,绿地率28.18%,机动车位 查看详情>>
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规范临时用地管理文件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1〕888号)、《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专家库管理及项目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文自然资〔2022〕37)等文件规定要求,文山州自然 查看详情>>
在项目设计时,结合用地情况对线路进行了充分的优化调整,但确实难以避让文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加快项目报批进度,需对项目涉及的规划土地用途进行局部调整,现文山市人民政府已组织编制《新建文山至蒙自铁路建设项目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和《新建文山至蒙自铁路建设项目永久基 查看详情>>
一自来水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丘政复〔2024〕166号)要求,同意将丘北县第一自来水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丘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使用。 一、基本情况 丘北县第一自来水厂位于丘北县锦屏镇北门街(大新寨),面积4842.19平方米,该用地原为自来水厂(饮水站)用地,建设用地来源为国有存 查看详情>>
技术指标为:规划总用地面积8378.13平方米(约12.57亩),总建筑面积587.0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26.59平方米。该项目扩建修建性详细规划于2024年3月19日经2024年度第二次砚山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内请持有不同意见 查看详情>>
技术指标为:规划总用地面积14095平方米(约21.14亩),总建筑面积1042.9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47.01平方米。该项目扩建修建性详细规划于2024年3月19日经2024年度第二次砚山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内请持有不同意见利 查看详情>>
二自来水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丘政复〔2024〕165号)要求,同意将丘北县第二自来水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丘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使用。 一、基本情况 丘北县第二自来水厂位于丘北县锦屏镇振兴路,面积6486.81平方米,该用原为邱北县自来水公司用地,建设用地来源为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土 查看详情>>
200平方米,建设用地来源为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 二、公示时间为10日(2024年4月19日-4月28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告期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丘北县自然资源局207室。公告期满后,如无异议或未在规定期限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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