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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总量控制”招标信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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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同时应加强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维护监管,确保持续稳定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禁止超标超排放。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管理,杜绝管网跑、冒、滴、漏而使污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河流造成污染,确保事故防控体系正常运行,不断优化改进事故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 查看详情>>
无场景不授权”和“总量控制、因地制宜、公平竞争”的原则,结合具体应用场景确定授权运营领域与数据运营单位。 〔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数据运营 1.专区建设。在柳州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的基础上,加快构建柳州市数据授权运营专区。柳州市数据授权运营专区是全市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 查看详情>>
资源配置规划和用水总量控制要求,取用水合理。同意项目年取水量为7.45万立方米。 四、枯水年早稻,灌溉方式采用格田灌溉,灌溉用水定额为280 m3/亩;枯水年晚稻,灌溉方式采用格田灌溉,灌溉用水定额为320 m3/亩,用水指标均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生 查看详情>>
资源配置规划和用水总量控制要求,取用水合理。同意项目年取水量为33.39万立方米。 四、枯水年早稻,灌溉方式采用格田灌溉,灌溉用水定额为280 m3/亩;枯水年晚稻,灌溉方式采用格田灌溉,灌溉用水定额为320 m3/亩,用水指标均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 查看详情>>
资源配置规划和用水总量控制要求,取用水合理。同意项目年取水量为10.67万立方米。 四、枯水年早稻,灌溉方式采用格田灌溉,灌溉用水定额为280 m3/亩;枯水年晚稻,灌溉方式采用格田灌溉,灌溉用水定额为320 m3/亩,用水指标均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 查看详情>>
川瑶族自治县水资源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基本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用水总量控制要求,取用水合理。同意该项目在白沙镇白沙河取水,年取水量为34.7万m3。 四、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檠田村、鸡岭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在白沙镇白沙河取水,取水对论证范围内的水资源状况、河道生态、下游用水 查看详情>>
川瑶族自治县水资源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基本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用水总量控制要求,取用水合理。同意该项目在莲山镇吉山村龟石水库取水,年取水量为8.63万m3。 四、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莲山镇沙洲村、吉山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在莲山镇吉山村龟石水库取水,取水对论证范围内的水资源状况、河 查看详情>>
川瑶族自治县水资源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基本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用水总量控制要求,取用水合理。同意该项目在福利镇白竹村白竹河取水,年取水量为11.25万m3。 四、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福利镇白竹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在福利镇白竹村白竹河取水,取水对论证范围内的水资源状况、河道生态、下 查看详情>>
川瑶族自治县水资源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基本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用水总量控制要求,取用水合理。同意该项目在富阳镇富江河和山塘取水,年取水量为25.97万m3。 四、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江塘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在富江河和山塘取水,取水对论证范围内的水资源状况、河道生态、下游用水 查看详情>>
川瑶族自治县水资源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基本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用水总量控制要求,取用水合理。同意该项目在古城镇横塘水库和新华河取水,年取水量为20.8万m3。 四、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古城镇粟江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在横塘水库和新华河取水,取水对论证范围内的水资源状况、河道 查看详情>>
川瑶族自治县水资源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基本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用水总量控制要求,取用水合理。同意该项目在富阳镇巩塘村及江塘村上洞河取水,年取水量为37.17万m3。 四、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巩塘村、荻庆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在富阳镇巩塘村及江塘村上洞河取水,取水对论证范围内的 查看详情>>
   容县林业局2024年9月政府采购意向

招标信息 | 2024-09-03丨 广西

经营、可持续经营、总量控制和分项管理的原则,结合区商品林采伐管理改革方案,编制“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工作。主要包括数据库、统计表、专题图、成果报告等 50 2024年10月 按要求落实 3 森林覆盖率监测项目 以2023年林草湿“一张图”成果数据作为监测底图,将征占用林地、采伐未更新林地 查看详情>>
   容县林业局2024年9月政府采购意向

招标信息 | 2024-09-03丨 广西

经营、可持续经营、总量控制和分项管理的原则,结合区商品林采伐管理改革方案,编制“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工作。主要包括数据库、统计表、专题图、成果报告等 50 2024年10月 按要求落实 3 森林覆盖率监测项目 以2023年林草湿“一张图”成果数据作为监测底图,将征占用林地、采伐未更新林地 查看详情>>
指标在平桂区水资源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基本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用水总量控制要求,取用水合理。 四、贺州市平桂区望高镇鱼塘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取水,取水对论证范围内的水资源状况、河道生态、下游用水户及纳污能力的影响较小。本项目不设置入河排污口,你单位在施工期和运行期应落实符合水资源论证表所提 查看详情>>
山县2025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要求。 五、基本同意《水资源论证表》的合理性分析。本项目设计日最大取水量59.03m3/d,年取水量2.5146m3/a,职工生活用水定额25L/人·d,居民生活用水定额140L/人·d,用水定额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DB45/ 查看详情>>
指标在平桂区水资源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基本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用水总量控制要求,取用水合理。 四、贺州市平桂区羊头镇大井片耕地提质改造整改设计项目取水,取水对论证范围内的水资源状况、河道生态、下游用水户及纳污能力的影响较小。本项目不设置入河排污口,你单位在施工期和运行期应落实符合水资源论 查看详情>>
山县2025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要求。 五、基本同意《水资源论证表》的合理性分析。本项目日最大取水量330m3/d,年取水量12.05万m3/a,项目用水定额为120L/人·d,用水定额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DB45/T804-2019)。项目取水满足灵山县最 查看详情>>
指标在平桂区水资源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基本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用水总量控制要求,取用水合理。 四、贺州市平桂区羊头镇老柱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取水对论证范围内的水资源状况、河道生态、下游用水户及纳污能力的影响较小。本项目不设置入河排污口,但在施工期和运行期应落实符合水资源论证表所提 查看详情>>
山县2025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要求。 五、基本同意《水资源论证表》的合理性分析。本项目设计日最大取水量525m3/d,年取水量19.16万m3/a,居民生活用水定额110L/人·d,用水定额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5/T679-2023)标准;自来水生产定额1.05m3 查看详情>>
规划项目排水量实行总量控制。建议:进一步控制贵港理文林浆纸一体化全产业链项目及植护元创生活用纸全产业链项目废水总磷的排放量,总磷按年均排放浓度满足0.2mg/L控制;对贵港市产业园区(粤桂园)第二污水处理厂及滨江产业园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增设湿地工程,进一步削减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天睿科技浆纸暨炭材料项 查看详情>>
设要坚持合理布局、总量控制、定期评估、优胜劣汰的原则。市级有关部门对示范基地建设情况有督导检查相关职责,对发生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质量严重滑坡者,将实行动态管理,取消示范称号及相关保障政策。 (四)加强示范宣传。各示范基地要做好正面典型的宣传工作,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参与基地宣传工作 查看详情>>
,与2030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2.47亿m3和5.46亿m3相比,还有0.41亿m3和1.775亿m3的控制余量,本项目年取水量为1474万m3,占青秀区控制余量的6.75%,未突破青秀区及横州市水资源管理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项目自来水用水定额为1.05 m3/ m3,达到广西地方标准《工业行业主 查看详情>>
山县2025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要求。 五、基本同意《水资源论证表》的合理性分析。本项目设计日最大取水量m3/a/d,年取水量990m3/a,居民生活用水定额190L/人·d,用水定额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5/T679-2023)标准,满足灵山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 查看详情>>
指标在平桂区水资源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基本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用水总量控制要求,取用水合理。生产退水全部循环利用,无外排,循环利用率为75.72%。 四、取水申请批准后三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的,取水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重新申 查看详情>>
资源配置规划和用水总量控制要求,取用水合理。同意项目年取水量为9.61万立方米。 四、项目灌区晚稻毛灌溉用水量596.5 m3/667㎡·造、春玉米毛灌溉用水量112.3 m3/667㎡·造,用水指标均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DB45/T 查看详情>>
资源配置规划和用水总量控制要求,取用水合理。同意项目年取水量为7.16万立方米。 四、项目灌区晚稻毛灌溉用水量596.5 m3/667㎡·造、春玉米毛灌溉用水量112.3 m3/667㎡·造,用水指标均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DB45/T 查看详情>>
物协调出让确认书中总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营运管理要结合《报告书》的要求重点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喷雾塔和窑炉废气的经收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45米高排气 查看详情>>
资源配置规划和用水总量控制要求,取用水合理。同意项目年取水量为14.62万立方米。 四、项目灌区晚稻毛灌溉用水量596.5 m3/667㎡·造、春玉米毛灌溉用水量112.3 m3/667㎡·造,用水指标均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DB45/ 查看详情>>
展规划、符合用 水总量控制目标要求、符合水功能区划管理要求、符合区域水资源优化配置,项目取水合理。 二、取用水方式 牛角水库采用混凝土重力坝拦蓄水量,由左、右岸非溢流坝段、河床溢流坝段组成,总长129m,坝顶高程406.90m,顶宽6.0m,最大坝高44.9m。坝体由左岸到右岸共分为5个坝段,取水口 查看详情>>
m。4.杂草:杂草总量控制在每平方米不超过2株,可喷洒除草剂。5.病斑:草坪病斑面积不超过总面积3%。2苗木养护1. 根据季节、气候及植物生长状况适时修剪、施肥、清除杂草和防治病虫害,确保良好的生长状况。2. 根据植物生态习性,合理修剪,保持树形整齐美观,骨架均匀,树干基本挺直。3.修剪要做到随修剪 查看详情>>
山县2025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要求。 五、基本同意《水资源论证表》的合理性分析。本项目设计年产商品混凝土30万m3,混凝土排水管1万件。年取水量4.85万m3/a,生产用水用水指标0.20m3/m3,用水定额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DB45/T678-2023)水泥制 查看详情>>
山县2025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要求。 五、基本同意《水资源论证表》的合理性分析。本项目设计日最大取水量1774.5m3/d,年取水量49.8万m3/a,居民生活用水定额100/(人·d),满足《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19)中100~140L/(人·d)及《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生活用 查看详情>>
理,实施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合理布置园区布局,设置工业卫生防护带。 3、地下水: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减少清洁水的使用量,减少污水排放,从源头上减少地下水污染源的产生;对规划区企业不同生产区进行分区防渗防治;严格落实企业防渗措施并做好相关的监控巡查工作。为了不影响地下水水质,要 查看详情>>
,项目用水符合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项目用水水平合理。 三、项目论证年取水量为260万m3,项目主要用水为农村生活用水,供水人口约6万人,近5年均用水量约163.40万m3,实际用水定额74.61L/人·d,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DB45/T 804—20 查看详情>>
,项目用水符合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项目用水水平合理。 三、项目论证年取水量为155万m3,项目主要用水为农村生活用水,设计供水人口5万人,实际供水人口4万人,2020年至2024年年均用水量约85.81万m3,实际用水定额58.77 L/人·d,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生 查看详情>>
指标在平桂区水资源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基本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用水总量控制要求,取用水合理。 四、贺州市平桂区羊头镇中红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取水,取水对论证范围内的水资源状况、河道生态、下游用水户及纳污能力的影响较小。本项目不设置入河排污口,你单位在施工期和运行期应落实符合水资源论证表 查看详情>>
指标在平桂区水资源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基本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用水总量控制要求,取用水合理。 四、贺州市平桂区羊头镇木家村土地整治项目在龟石灌区西干渠(平桂区羊头镇木家村段)取水,取水对论证范围内的水资源状况、河道生态、下游用水户及纳污能力的影响较小。本项目不设置入河排污口,你单位在施工 查看详情>>
五、按照排污浓度及总量控制要求,业主单位需加强入河排污计量及水质监测管理,严格达标排放,加强应急管理,防止水污染事故发生。 六、请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入河排污口登记。 七、入河排污口建成竣工后应依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组织对入河排污口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的入河排污口方可正式投入使 查看详情>>
,项目用水符合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项目用水水平合理。 三、项目论证年取水量为23万m3,项目主要用水为农村居民生活用水,规划供水人口4500人,用水定额≤140L/人·天,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DB45/T 804—2019》中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标准,项目 查看详情>>
,项目用水符合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项目用水水平合理。 三、项目论证年取水量为1.6万m3,项目主要用水为农业用水,用于养殖生猪,设计生产规模年存栏5000头、年出栏10000头,综合用水定额≤8.89L/头·天,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DB45/T 804—2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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