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7-3100135、2529157(市行政中心龙岩市新罗生态环境局窗口) 通讯地址:龙岩市登高东路261号龙岩市新罗生态环境局行政审 查看详情>>
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7-3100135、2529157(市行政中心龙岩市新罗生态环境局窗口) 通讯地址:龙岩市登高东路261号龙岩市新罗生态环境局行政审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