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渔船卫星互联网应用项目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海渔规〔2022〕6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110号)等文件规定,制定《霞浦县海洋渔船卫星互联网应用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 查看详情>>
进我县海洋渔船卫星互联网应用项目建设,提升我县海洋渔船安全保障水平。请参与我县海洋渔船卫星互联网应用项目建设的相关卫星通信设备运营企业,在2022年12月15日前,按照《霞浦县海洋渔船卫星互联网应用项目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向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申报补助,并提供相关材料。 联系人:谢尚庭 电 话: 查看详情>>